网站介绍:芦(卢) 清光绪二十三年四月二十六日(1897.5.27)督办铁路总公司事务大臣盛宣怀与比利时银团代表在武昌签订。凡十七款。主要内容:(1)借款四百五十万镑,九扣实付,年息四厘;前十年不还本,自三十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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